◎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法律责任有哪几种形式?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5日 | 作者: | 来源:

    一是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惩戒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是国家赔偿,是指引行政主体违反法定职责而引起的由国家或者有关行政主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是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给予刑事处罚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相对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方式。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
  单位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邮政编码:046000 总机:(0355)3036211
主办单位: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长治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库
晋ICP备08003123号